心邪照

只是个给漫画产同人的漫画读者。

《破晓》番外一:一些亲王殿下不知道的事

CP:Sladick、BruceDick

分级:PG13

备注:《破晓》番外,古埃及奴隶制AU

梗概:Slade四次想要带走Richard,却都没有成功。或许那荒野月下土狼般的倔强少年,就是雇佣兵终其一生也无法完成的任务。

 

【预警】因为这篇的正篇(《破晓》)是主BruceDick的文,所以很抱歉,为了逻辑顺畅,本文钟叔单箭头……我知道错了,介意的小伙伴还是不看了吧……看了的小伙伴请轻喷……

 

这篇番外仅是对正篇剧情的部分补充,并不太影响正篇的剧情。

……所有ooc都是我的锅……

 

==========正文=========

1,

他追着那少年跑了大半夜。

 

从村口的土碉楼开始,横穿过成排着火的土屋,跑过破败的羊圈和牛棚,一直追到村西边至少二十哈特(古埃及长度单位,20哈特约1~2公里)开外的荒漠深处,才终于在一顿更猛烈的拳脚之后,迎头打晕了那个蓝眼睛的异族少年。

——奇怪了!这异族难民们聚居的边境小村子里,也能养出这么能打,还硬骨头的孩子?Slade朝着月下的荒原狠狠啐出一口血沫,才走回到昏迷的年轻人身边,掏出麻绳将他捆了个扎实。以Slade的经验,这少年显然受过专业的训练,一招一式都非常讲究。他纤瘦的四肢比看上去要有力得多,面对高大的雇佣兵Slade,这瘦小的年轻人依旧表现出非凡的冷静,甚至在与Slade几轮交手的过程中,还在不断学习模仿Slade的招式来反击。

 

这孩子真的只是个巴比伦国逃亡至此的难民吗?Slade已经开始怀疑,这单生意真的只值10个铜德本

 

——是的,这是他作为雇佣兵接下的第一单生意:替一支私人捕奴队活捉眼前这个黑发蓝眼的异族少年。

 

这里是埃及东境一个小渔村,村里大多数是来自巴比伦国的贫苦难民——那个红海对岸的新生小国,因王位继承的问题内乱了近十五年,又被它强大的邻国米坦尼和赫梯南北夹击,内忧外患、几近灭亡,甚至无法保护自己的人民。这样一个难民组成的村子,竟抵挡住了捕奴队多次围剿。在出手抓捕那个年轻人之前,Slade一度以为,雇佣他的这群官老爷和苏利文家(注:苏利文是哥谭著名犯罪家族之一)那个胖子一样,只是群脑满肠肥的废物罢了。

 

Slade原本是军人。从最底层的大头兵一直做到骑兵团长,二级士官。却不料得罪了顶头的贵族老爷。那个苏利文家的老爷根本是个满脑子骆驼屎的白痴!但抵不过,这支边境的军队,都仿佛是苏利文家族的私兵一般,Slade当然只能卷铺盖走人。只是可惜这半生军功都作了废土。

 

晨光熹微,雇佣兵扛着他的俘虏回到昨夜的小渔村。空气中飘荡的不再是清晨的炊烟,不再是早饭的香气,有的只是连片的茅屋被烧尽后,散落一地的焦土炭灰,和被烧灼过的尸体与鲜血的浓烈腥味。

 

“这是你们要的人。”

Slade径直找到捕奴队长的马车,将捆好的少年丢进车里,努力不让自己的注意力被那些女人和孩子的哭声所扰乱——她们像一堆蚂蚱一样,被麻绳捆成一长串,拴在捕奴队长的马鞍扣上。自今日起,整个村子的人都失去了自由,他们无一例外地,都会被卖为奴隶。

——Slade告诉自己,这与他无关,他拼命告诉自己,这只是一单抓人的生意,他只是抓了一个异族年轻人……一个,能组织起整个村子的人反抗捕奴队长达数月的、聪明又硬骨头的、有着一对土狼般坚毅蓝眼睛的年轻人……

 

捕奴队长对今天的收成非常满意,他伸了个懒腰,抬手甩给Slade一小袋钱——足有10枚铜德本——即便是在王都,这都足够买下一头健壮的耕牛。“果然,这群乌合之众没了这个带头捣乱的小子,就变得不堪一击。”捕奴队长抓着那年轻人的头发,掰过他的脸打量着。那异族少年显然听不懂埃及语,只是睁着那对湛蓝的眼睛狠狠瞪了捕奴队长,又扭头瞪着Slade,似乎在努力记住仇人的脸。

 

……

 

揣着刚挣来的钱,Slade满脑子依旧是那荒野月下的倔强少年,和那对让人过目不忘的蓝眼睛。他害他成了奴隶,害他从此失去了自由——只为区区10枚铜德本!

 

于是第二天,Slade骑着他的瘦马,又找到捕奴队。但他来迟了一步,昨天那个黑发蓝眼的少年,一大早就被路过的奴隶贩子买走。听说,那小眼睛的商人看到那少年就再迈不开腿,扯着捕奴队长的领子一番讨价还价之后,终于以5枚铜德本的高价成交,直接将那少年装车带走。

……

 

Slade怀疑自己可能是疯了。

他骑着马,揣着他仅有的10枚铜德本,一直追到那奴隶贩子面前——他单纯地想,自己或许可以多出一倍的价钱,买下那个少年。

——毕竟,他害他被卖为奴隶,这是自己欠他的。

 

50个铜德本!一个子儿都不能少!!”面前的胖子上下打量了Slade一番,挑眉啐了一口。

“……”Slade悄悄摸了摸兜里刚赚来的10个铜德本,朝一旁捆着二十几个奴隶的大车里指了指:“便宜点!你瞧瞧他那鼻青脸肿的死样!”

“呵!那你就给我滚开,穷鬼!”奴隶贩子掸了掸衣襟上的灰,头也不回地爬上马车,显然不愿再和这乡巴佬多费口舌:

“凭他这么好的皮相,如果去到王都,说不定能卖进夏宫——那就少说也能有一枚金德本了呢!”

 

 

2,

站在夏宫门前,Slade拼命告诉自己,他这次来王都,主要是因为生意。

……好吧,他低头骂了自己一句。该死的,他主要还是为了救出那少年。

 

转眼已经两个月过去,Slade已经是行业里的熟手。他又接了好几单生意,攒下不少些家底——他不太确定,但少说得有一袋金德本了吧?

他猜他此刻的装扮,定然会让所有人都相信,他只是个游历四方的富商而已。

 

但调查结果令他大失所望。整个夏宫近半年都没有买进过任何一个蓝色眼睛的奴隶,何况那还是个有海盐般白皙皮肤的异族少年。Slade懊恼不已,在包厢中抬手砸碎了一只酒杯,吓得几个陪酒的舞娘一阵抱头鼠窜。

“当然如果您有这样的货源,请一定要来找我!”面前那个夏宫的小倌却毫不畏惧。他还坐在Slade面前搓着手,一脸兴奋不已的样子:

“要知道,白皮肤,蓝眼睛。那样的孩子,只要经过我们的调教,说不定能卖进贵族的府邸里,说不定能被王族看上,更说不定能被送进王宫里侍奉法老!但您知道,我们国家周边很少有这种相貌的蛮族。一个多月前有个乡巴佬送来过一个白皮肤的孩子,但很可惜,他病得很重,看起来快死了一样!您知道,我们这里不能……”

 

Slade猛地从软塌里坐直起来:“是个白皮肤蓝眼睛的孩子?” 

 

那小倌愣了一瞬,立即明白Slade指的是什么:“是啊,蓝眼睛……黑发。”

“……”Slade谨慎打量着面前的小倌,顿了顿,从怀里摸出两枚金德本塞进他手里:“那,那个送他来的混蛋乡巴佬,现在在哪?”

 

那个混蛋乡巴佬在王都的奴隶市场里。

这里是尼罗河西岸,王都的贫民区。肮脏的小街市上挤满了贱民、奴隶、小偷和窃贼。两个月过去,那个奴隶贩子早就把Slade的脸忘得一干二净。但Slade没心情和他废话,当街揪住他的衣领,用拳头帮奴隶贩子一点点回忆:

“那孩子在哪儿?”

 

好吧,Slade第一次知道了那孩子的名字。

——他叫Richard。

Richard被卖进了尼罗河东岸的亲王府里。

——仅用了5个铜德本

 

这个价钱简直是讽刺!Slade飞起一脚把那奴隶贩子踹进一旁的猪圈,在巡逻队赶到之前,转身消失在看热闹的人群里。

 

……

 

他趁夜色潜入亲王府。

Slade已经调查过,亲王府的确在一个月前买进了个病重的奴隶并治好了他。而亲王自买下那孩子没多久就离开王都去了边境,于是整个亲王府的守备都不很严格,要找一个新买来的奴隶,大概也不会很困难。

 

他曾设想过那孩子作为奴隶,在贵族老爷家里会过得怎么样——还用问吗?这世上的贵族老爷们,吸着穷人鲜血的贵族老爷们,哪有一个是通人情讲道理的人呢?而Richard,那土狼般硬骨头的孩子,这一个月里一定吃了不少苦吧?说不定此时正因为又一次的逃跑失败,被主人家吊在暴室里吃鞭子呢。

呵,Slade竟有些想笑。等找着那孩子,他想,他一定得好好嘲笑他一顿。

 

Slade最终是在偏殿南边,亲王的浴室里找到了Richard。

 

亲王远在边境,原本只有亲王可以使用的浴室,虽然空无一人,却常年点着灯。Richard怡然自得地泡在主人的浴池里——即便此刻没有漂亮的女奴为他准备好热水,没有华丽的衣衫挂在一旁等着他。值得注意的是,Richard显然知道皂荚粉的用法——这种只能通过海上贸易得来的奢侈品,哪怕是摆在普通平民的面前,都不会有多少人知晓其真正价值。而眼前这边境渔村里出来的异族少年,却熟练地捻起些粉末在手中,轻轻揉搓开泡沫,涂抹到那一头浓密的黑发上,一脸的稀松平常。

——就好像,就好像这小子才是这浴室、乃至这整间宅院的主人。

 

呵!这孩子,似乎每次都能让Slade感到惊讶。

这并不是Slade第一次见到那孩子露出如此干净快乐的表情。在捕奴队最后一次围攻村子之前,他曾暗中观察那少年好几天,曾在村外的小溪边看到他如此刻这般笑着。那蓝眼睛的漂亮男孩穿着破烂的衣袍,沾着湿泥的双脚伸进溪水里,怀抱一把断了两根弦的旧里拉琴,面朝溪流远去的方向,面朝夕阳落下的方向,朗声唱着一首欢快的歌。他周围围着许多孩子,一个更小一些的女孩将刚编好的草环戴在年轻人头上。零星的白色野花缀在他乌黑的卷发间,随着美妙的歌声舞动着。

 

Slade一声不响,就从窗户跳进浴室。

皮质的鞋底触到粗灰岩地板,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。但那浴池里假寐的年轻人却瞬间跳起来,迅速和Slade拉开距离。他一直退到浴池另一边,抄起身旁的大铜灯台握紧在手里,俨然一副要和雇佣兵拼命的样子。

“……你可以先穿好衣服,Kid,”Slade微微笑着,尽量表现得不那么像个坏蛋:“别紧张,我是来救你的。”

但这并没让Richard露出哪怕一丝放松警惕的神情。似乎意识到对方还在上下打量自己,年轻人举着铜灯台,谨慎地朝水里蹲了蹲:“……为什么?”

 

——一句并不熟练的、蹩脚的埃及语!这算是个惊喜。毕竟两个月前在东境小渔村里,这少年分明听不懂埃及语的样子!

因为是我欠你的,Kid。给你一天的时间准备一下,明晚这个时候去后院的花园等我,”男人说着,抬脚跨出窗台,还回头朝水池中央的Richard撇去一眼:“我带你走——

“——我还你自由!”

 

 

Slade自己都没想到,第二天晚上Richard真的去了约定的地点等他。

但他更没想到的是,那少年带了条麻绳想偷袭Slade!

 

真该死!雇佣兵反扣住年轻人的双手把他按到墙上,低头从自己嘴里吐出一颗牙。两个月不见,这土狼般的倔小子已经学会不少几句埃及语。很简单,还带些异族口音,却也简洁直白地让Slade明白——他恨他,恨他抓住自己,恨他夺去他的自由,恨他将整个村子的人都卖为奴隶。

“你这个死脑筋!”Slade压低了声音朝年轻人的耳朵吼着:“我是来救你!我是来带你离开这儿!只要离开这里,你就不用做奴隶,你可以……”

 

“我不走!”

——这句话倒是说得字正腔圆。年轻人回瞪着雇佣兵,虽然吐字不清,却是满眼的狠厉与憎恶之色:“尤其不会跟你走!”

 

男人愤怒了,他真想再一拳打晕这孩子,强行把他带走。Richard身手不错,Slade甚至想过,以后就带他在身边,教他些更好的技巧。他或许可以成为优秀的刺客,或许可以扬名立万,成为一名侠士,甚至一段传奇。可这孩子完全不配合,湛蓝的眸子里满满的只有恨意,一如两个月前,那荒野月下不屈的小土狼。

“你不走,你就得留下来,给那些贵族老爷做奴隶!”Slade几乎是咬着牙低吼。

 

“……我不走!”Richard扭头狠狠瞪着身后的男人,依旧不放弃挣脱束缚:

“这里有一个人,他救了我的命,他替我保护了很重要的东西!可我还没能报答他。我不走!”

 

……

 

“呵!看来是带不走了呢,鉴于你在这里过得还挺自在?”Slade干笑两声松开手,兀自跳上围墙,转身丢下一把镶着青金石的精致匕首到年轻人脚边:

“那你就自求多福吧,Kid。但我的建议是:带着你的恩人离开这儿。你不适合做奴隶,更不适合做贵族老爷们的玩物!”

 

3,

他接到一单生意,一单报酬多到吓人的生意,多到足以让Slade去富庶的北境买下一处庄园,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。

当然,这是人命生意,目标是Bruce亲王——Richard的主人。

 

Slade未作他想便果断应允。他告诉自己,“丧钟”是有原则的雇佣兵,价钱合适便就去做;他告诉自己,他并未对此怀有任何私心……他告诉自己,他并不是想去看一眼那孩子。

……或许那孩子早就自己逃走了吧?那土狼般倔强的蓝眼睛,才不会去做贵族们的玩物,才不会被一条肮脏的铜项圈拴住,才不会朝任何人匍匐。

 

时隔半年,Slade再次回到王都,以“丧钟”之名。

 

黄昏,繁华的街道,熙攘的人群。一身富商打扮的Slade,随手丢给路边的小贩两枚铜凯特,换来一杯麦芽酒,便在这宽敞的王城大道尽头,远远地看见他此次的目标——Bruce亲王——以及亲王威严浩荡的仪仗队伍。听人说,Bruce亲王刚在边境打了胜仗归来。法老十分高兴,在王宫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晚宴。此刻,亲王正坐着华丽的马车,要去王宫赴那宴会。满大街都像是过节一般,人们颂赞着,传唱着,那位先法老的独子是如何英明神武,如何拒敌千里、守护国土。

但随着车驾渐渐走近,Slade突然注意到,那马车上轻薄的纱幔之后,竟端坐着两个人。

 

——毋庸置疑,那一身华丽金饰,头戴白隼宝冠(注:隼是战神荷鲁斯的化身)的男子,必然是Bruce亲王。可坐在亲王身边,一身冷白长袍,佩戴黄铜项链的年轻人……似乎是Richard?

Slade年轻时曾在战场上失去过一只眼睛,但他的视力依然很好。他很肯定那盛妆之下的年轻脸孔是Richard;他同样很肯定,Richard脖子上戴着的,不是象征奴隶身份的项圈,而是镶嵌着各色宝石的装饰项链!

 

——半年过去了,他没有逃。

不但没有逃,还得到了亲王的宠爱,甚至得到了法老的恩赦,名正言顺地脱离奴籍,穿上体面的衣饰、坐进亲王的车驾、去到王宫晚宴上和各路贵族们分庭抗礼!

 

——该说,是自己小看了这位貌似单纯的异族少年?还是说,是连自己都被这美丽又精明的年轻人骗过了呢?

 

Slade在入夜之后摸到亲王府邸附近的街上——几乎是熟门熟路。此时亲王的车驾刚好从王宫回来,浩浩荡荡挤满了整条街道。Slade站在街角的阴影里,如鬼魅般悄无声息,静静看着那火光下马车里的Richard——看他笑得那么快乐,看那贵族老爷把他扛在肩上走下马车,看他在贵族老爷的肩上假装挣扎反抗——呵,作为贵族老爷的宠物,这小子演技不错?Slade撇撇嘴,越过围墙,跳上屋顶,找到宅院的制高点蹲下,就在正殿的露台上再次见到那缠绵的两人。

 

星空之下,那贵族老爷把Richard压在卧榻上狠命cao着,活像头正在进食的野兽,疯狂撕咬怀中的猎物。而一贯桀骜不驯的年轻人,此时却乖顺地伏在主人身下,任凭男人肆意摆弄。直到那些破碎的呻吟逐渐带上哭腔,直到年轻人开始用越发细弱的沙哑嗓音哀求,那贵族老爷才稍稍缓和了蛮横动作,低头亲吻年轻人湿润的眼角,凑近他耳畔,低语些华丽的谎言,施舍些荒诞的承诺,企图让几近昏迷的年轻人相信,自己竟有幸被高贵的主人怜爱着!

 

……呵!

 

Slade在心底狠狠啐了一口,抬手摸出一支飞刀,瞄准那位贵族老爷肌肉紧实的、带着些许疤痕的后背,认真笔划了一通。这真是个绝好的机会!他多想就这样一刀甩出去,就此了结这混蛋的狗命——在那贵族老爷挺起腰把他肮脏的今夜射进Richard身体里之前。

 

最终,多年的经验制止了Slade的感情用事——这里距离太远,根本不在飞刀的射程之内。可正当他起身打算换个更近些的屋顶或房檐,或者干脆冲上去一刀了结目标的时候,那贵族老爷竟突然挺直上身,瞪着眼睛朝四周围打量。

——他察觉到有人吗?他听到了什么响动?还是说,那是属于一个战士的本能?Slade不得不往阴影处又缩了缩,惊叹这脑满肠肥的贵族老爷,竟还是个如此敏锐的人?

 

好一会儿,直到卧榻里缓过力气的Richard呢喃着朝亲王伸出手,零星说了些讨好的话。亲王这才停止四下张望,低头捧起那张湿漉漉的脸:“知道错了?”距离有些远,即便如此静谧的夜晚,Slade也不能听得很真切,但那贵族老爷说话时满是威胁的眼神却无比清晰:“刚才只能算热身,Richard,”说着,贵族老爷忽然抱起赤裸的年轻人,转身朝房间里走去,如荷鲁斯般威严锐利的眼睛还不放弃地四处巡视着:“今晚的正餐才刚刚开始。”

……

那一晚,灯火通明的华丽宫殿里,细碎的哭泣与呻吟一直持续到后半夜。

 

呵!果然,贵族的玩物可不是那么好当呢。外表光鲜又怎样,锦衣玉食又怎样?这遍地黄金的王都,每一座富丽堂皇的门户,那些满脑子吃喝享乐的贵族老爷们,可曾有谁将一个奴隶当人看过?Richard只是个玩物罢了,只是那位亲王用来取乐、满足他们那些贵族的变态癖好的工具罢了!Slade冷笑着,却还是忍不住心疼。这半年来,那个孩子每天究竟过着怎样的生活?是否那些鲜亮华丽的衣饰遮蔽住的地方,都早已遍布丑陋的淤青与伤痕?

 

幸而两天后就进入了斋月,贵族老爷终于不再整天把Richard囚在寝殿里。Richard被管家强令搬出亲王的寝殿,去到王府另一处阁楼住下。而那个亲王——Slade轻蔑地偷笑着——亲王几乎把自己的寝殿搬空,他把所有被Richard用过、看过、甚至只是夸过的家具书籍摆件,统统搬去那间小阁楼里,还亲自挑选了窗帘和装饰用的挂毯。管家反复向亲王保证,这一个月里绝不会亏待了他的“宠妃”分毫,但那位亲王还是拉着Richard的手,拼命在Richard面前装出一副痴情男人的嘴脸,就好像他们即将到来的分别,真的会让亲王伤心得睡不着觉似的!

——亲王和Richard,必将永远分别!Slade暗自盘算着,至少接下来的刺杀任务,他不必再担心Richard会在场。

 

不过,Richard自今晚起,会拥有一个无人打扰的房间……

 

又一次,Slade抛弃了自己的行事原则,堂而皇之地从Richard的阁楼窗户里翻了进去。

年轻人显然是刚洗完澡,裹着浴袍回到卧室,就见到全副武装的雇佣兵坐在他的书桌前,饶有兴致地把玩着亲王新送给他的一对夜明珠耳坠。

 

居然还记得我吗?”望着年轻人突然僵硬了的脸孔,雇佣兵轻蔑地勾起嘴角:“这可真是我的荣幸!”

“Slade……”年轻人谨慎地后退到墙角,瞧瞧握住背后墙上挂着的装饰佩刀:“你又要来做什么?试图说服我跟着你离开?”

半年不见,年轻人的埃及语精进了许多,这甚至让Slade有些惊讶:“抱歉,让你失望了,kid,我这次的目标不是你!”

——那双好看的蓝眼睛立时瞪大,就仿佛他已经猜到了答案。

“是你的主人,”Slade拔出腰间的短刀在手中掂了掂,“有人出重金买亲王的人头,于是我就来了。”

 

得知自己的主人命不久矣的消息,面前的年轻人竟也只是紧张了一小会儿,就迅速恢复冷静。

——这可能是个新情况!Slade暗想道,或许Richard只是为了保命才不得不在那贵族老爷面前假装温顺;或许倔强如他,也在内心里憎恶那位视他为玩物的贵族老爷;或许他也在期待那贵族老爷某天突然暴毙,好让他能逃出这华丽的牢笼,重获自由;又或许——Slade越想越乐观——或许Richard会愿意协助他完成杀死亲王的任务也不一定!

 

“我有个提议……”

“我有个提议……”

——沉默了一瞬,两人竟同时开口。

 

“……”Slade皱皱眉:“你先说?”

“……”年轻人看着他——那双蓝眼睛看着雇佣兵。隐隐地,雇佣兵越发相信,那闪着光的是某种名为“真诚”的东西。

“我知道雇佣兵都有自己的原则,只要价钱合适,怎样的任务都会去做,”年轻人显然有些紧张,却还是在一通犹疑不定之后,重新抬起头:“Slade……你能两天后再来吗?”

雇佣兵终于从椅子里站起来,眯起危险的眼睛望向年轻人蠕动的双唇——

“你……给我些时间准备,我愿意出比你雇主更高的价钱,买你不杀他。

……

——这简直荒唐!这可笑至极!Slade虽没有见过这单生意的雇主,却也能猜出雇主是何种身份背景。Richard只是个奴隶,却想和那富可敌国的大人物比财力吗?就为了那个每夜骑在他身上作威作福的贵族老爷?就为了那个花了5枚铜德本买下他的“主人”?雇佣兵站在这年轻人面前,心里一通翻江倒海。但更让他怒不可遏的是,好一会儿,他竟听到自己说——

“呵!……好啊!”

 

……

 

两天后便是约定交易的日子。

 

Richard直到后半夜才回到自己的房间。

他就那么一脸疲惫地走进来,头发凌乱,全身赤裸,怀中抱着一条被撕碎的裙子,玉石般的皮肤上还带着零星欢爱的痕迹——活像个深夜收工回家的娼%【妓!Slade咬着牙,依旧不声不响躲在窗帘的阴影里。Richard仰头靠在门板上抱着那团布料发了会儿呆,才终于踉跄着踱到床前,随手捞起一件干净袍子披上:“我知道你在那儿,Slade。”

 

雇佣兵从窗帘的阴影里走出来——依旧是全副武装着。

Richard随意瞥了他一眼,俯身从床下拖出一只木匣。

那是几乎一整箱珠宝与金银器物,单看工艺都知道它们定然价值连城,甚至不少首饰都超出了一个奴隶甚至平民可以拥有的最高规格——那显然都是来自亲王的赏赐。这位亲王从不在意,甚至从不认为Richard拥有这些明显僭越的财物,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!

——当然,反正,就连Richard本人,都是亲王的财产之一,不是吗?

 

但见到雇佣兵默不作声,年轻人也只是低下头,又起身到一旁的橱柜里,不断捧出更多珍珠与丝绸,堆到那木匣里。那些财宝越聚越多,不消一会儿竟从匣子里漫出来,零落了一地。

 

“呵!就只有这么些?”Slade冷笑着,长刀在木匣子里随意搅了搅,翻出一只纯金掐丝嵌猫眼石的臂钏。他把它挑在刀尖上转着圈,每一个音节都饱含戏谑:“你每天陪他睡觉,却只换来这么点儿破烂?Kid,看来你并没有外面传说得那么受宠嘛?”


“……”Richard并没留意Slade的讥讽,单纯以为他嫌少,自顾自地在各种抽屉柜子里埋头继续翻找。直到他在衣柜深处翻出某个上了锁的小匣子。


那瘦削的背影在衣柜前颤了颤,好一会儿,Slade甚至开始想像那莫不是亲王送他的什么“定情信物”?又或是什么别的不得了的宝贝——那男人毕竟是先法老的独子,天晓得他会不会一时头热,随手赏给Richard一些王族的传世宝物?Slade单手撑着脸,饶有兴致地看那年轻人缓缓伸出手,犹豫着从匣中拿了什么出来,下定决心了一般起身转向Slade,将那“不得了的宝贝”丢进Slade脚边盛满他全部家当的盒子里,“哗啦”一声磕在那枚硕大的蓝宝石戒指上:
“再加上这个,够了吗?”


那是把很普通的匕首,市价不会超过20个铜德本。很普通的木料刀鞘,很普通的烤漆工艺,刀身很短,短到只能切割绳子。唯一能抬上点价钱的,只有刀柄上镶嵌的那块成色还凑合的青金石。
——Slade当然知道这些,因为这正是半年前,Richard刚被买进亲王府的时候,Slade留给他的匕首!


——他竟,将这匕首留下来,锁在匣中,藏进衣橱,就仿佛那是什么“不得了的宝贝”?

可他还是将这匕首丢还到Slade脚边——为了换取那个男人的性命。

男人俯身拾起匕首,放在手心掂了掂。他想他几乎要笑出声了,他现在就该转身离去,直冲进那个男人的房间了结了他!
——他为什么要多此一举,将自己的任务告知Richard呢?
“别闹了!那是Bruce亲王,先法老的独子,目前国中唯一合法的王位继承人!Kid,你猜他的人头值多少钱?”

Richard沉默了,整个人放弃一般垮下去,好一会儿,他又抬起头,明媚的蓝色眸子直指向Slade,看起来诚恳极了:
“Slade,我的命值多少钱?够换他活命吗?
“我知道你一直想带走我。只要你发誓不伤害他,不再要他性命,我就跟你走……我什么都听你的!”

 

——他的眼睛好看极了,他的嗓音动听极了,他说出的话更是诚恳极了!

——Slade忍不住在心底骂得声嘶力竭。

这王都富丽堂皇的宫殿里,那些无耻的贵族们,究竟对这孩子做了什么?仅仅半年的时间,他们就拔光了他的獠牙、剪掉了他的利爪、敲碎了他一身傲骨,将他变成他们的玩物,他们的狗!甘愿被主人奴役和玩弄,甚至为了主人的性命,向仇敌开口祈求?这哪里还是那土狼般倔强的孩子?这哪里还是那个就算手中只剩一条木棍,也要和Slade拼个你死我活的孩子??

Slade忽然抬手掐住Richard的脖子,就把他整个儿提起在半空中。却没想到Richard攀着Slade的手臂,忽然抬腿缠住男人的脖子,一个挺身竟将Slade掀翻在地!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,等Slade终于回过神来,才发现自己肋下插着两枚自己的飞刀,而Richard正握紧了那把青金石匕首直指Slade的脸。他绞紧双腿缠在男人腰上借力,拼命试图将匕首插进Slade脖子里。

 

这么近的距离让Slade再次看清了那张俊秀的脸,愤怒着,咬牙切齿着,一双明眸蓝得惊心动魄,泛着狠厉的冷光——却莫名让Slade忽觉一阵亲切。


可惜实力悬殊太大,男人没费力气便缴没了年轻人的武器,两个人撞翻了一旁的珠宝木匣,在滚落着大大小小的珍珠和宝石的地板上扭打了没多久,那年轻人就被雇佣兵反扣住双手压在身下,俊俏的脸蛋抵着一条鎏金项链。

 

“……就是那个救过你命的人?”Slade冷哼一声。

“是的!”Richard扭头吐出一口血沫。鲜红的血溅在面前一排祖母绿宝石上。

 “……就、就为了报答他,你竟然能做到这种地步?”Slade喃喃着,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发问:“甘愿留下来,做他的玩物?甘愿留下来替他卖命?”
“什么玩物?”Richard轻蔑地笑了笑,吐字清晰:“Bruce对我很好。我爱他。
你爱他?哈!”Slade完全被激怒了,他不知道这两句话哪一个更为荒诞可笑,“那他爱你吗?”


“他爱我。”好看的蓝眼睛依然死盯着雇佣兵,坚定而毫无犹疑,一如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语。


“他爱你?呵!他爱一个卑贱的奴隶?他爱他家里一条狗?“ 男人的嘲笑似乎刺痛了年轻人的神经,他忽然抬起一脚狠踹在Slade脸上,这才挣脱开男人的钳制,迅速起身退开些距离。“我不需要向你解释更多,”年轻人冷冷地说:“Bruce不是你口中所说的那种人;我也并没有你想象得那么不堪。Slade,你并不了解他,也不了解我!”

“所以说,Kid,”Slade冷笑着坐在一旁,拔出肋下的飞刀,又抬手摸了摸被踢的一边脸颊,“你不是要和我做交易,不是要向我买回你主人的性命。你只是想拖住我、趁机杀死我——即便我们都清楚你不可能成功。”

 “但我总要试试,”年轻人弓起后背像头斗兽,紧盯住雇佣兵每一丝动作,还不放弃地用眼角余光悄悄搜索刚才那把匕首落在何处:“至少在我前,我可以重伤你。等Bruce赶来收拾你的时候就会轻松很多!”

 

“哈!”原来他根本没打算活,原来他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!原来他今晚将自己装饰得那么精致,不惜在斋月里偷溜去陪那男人睡,竟是在向那个男人告别?

——原来,他依旧是那荒野月下的土狼。只是他的獠牙和利爪,永远只会指向Slade。

 

——但,为什么?那个浑身铜臭的贵族老爷,那个只管发泄自己的兽欲、毫不顾忌Richard哭泣哀求的贵族老爷,他凭什么能得到这孩子的忠诚?凭什么能得到这孩子的爱??

他凭什么?!

凭这散落一地的珍珠和宝石吗?!!

……

Slade怒不可遏,他再次扑上去,只三两下就把年轻人打倒在地,几乎无法动弹。显然,这次雇佣兵下手更重许多,也不在意会不会弄伤Richard,便就抬起皮靴朝年轻人的小腹狠狠踹下去,喘着粗气看那年轻人从地毯中央一路滚到墙角处。他没再给那不知好歹的年轻人留任何机会,大踏步追上去,俯身扯着Richard的头发把他从地板上拽起来,掰过他的脸强迫他直面着雇佣兵。

“你给我听清楚:这些珠宝——你的珠宝,它们不够,它们永远不会够!”男人一字一顿地说。他用另一只手钳住年轻人的下巴,拇指用力蹭掉他嘴角那滴血,任凭年轻人如何咬着牙拼命捶打他的双臂,甚至抬脚攻击雇佣兵腰间的刀伤。Slade完全无视了那些早已绵软无力的挣扎,他只是瞪着眼睛逼近年轻人的脸,将沾了血的拇指一点点挤进年轻人紧抿着的嘴里,似乎很享受那双倔强的唇的手感:

“究竟要怎样才够数,这得我说了算。”

 

——Richard显然听懂了这句话。

他垂下双手,他再没有挣扎,就此跪倒在Slade面前,瘫软在男人双臂之间,任凭男人将拇指挤进他嘴里,任凭男人掰着他的脸,低头吻住他的唇。

 

那双蔚蓝瞪得很大,直勾勾望着天花板某处,不一会儿就有些晶莹漫溢而出,顺着眼角渗进浓密的发间。年轻的躯体依旧颤抖不已,却显然不再因为愤怒,而是出于恐惧。

 

于是这短暂而静谧的吻,反倒让Slade更加懊恼。自己在做什么?Slade明明对那贵族老爷的所作所为极度愤慨,他坚信亲王一直是在欺骗Richard,一直在用权势要挟这年轻人。但此时此刻,Slade自己又在做什么呢?他又何尝不是在要挟Richard,强迫这年轻人做些违背他意愿的事呢?

可是此刻,这孩子把自己当做可用于支付酬劳的物品,跪在仇人怀里曲意逢迎这蛮横的亲吻,竟也都是为了那个男人——那个用珠宝与谎言欺骗他的男人!

 

“哈哈!”真感人啊!雇佣兵冷笑着推开Richard的脸,拇指用力擦掉那些留在年轻人唇上的涎液,“真是条好狗!”他气急败坏地,将年轻人推倒在落满各色珍珠和宝石的地毯上,转身径直朝窗口走去。他用尽了此时所能想到的最刻薄的词去诅咒他们。他分辨不清自己的预期与眼前的事实相比,哪一个更为可憎可笑:

“你就留在这里,继续自欺欺人好了。继续做那贵族老爷的玩物,继续奉承他、讨好他,继续对他丢过来的骨头感恩戴德!等到哪天他厌倦了你、抛弃了你,不要后悔你今天为他做的一切! ”

……

说完,雇佣兵飞身跃出窗子,闪身消失在深沉夜色里——他再没允许自己回头看一眼,看那愚蠢的孩子如何从散落一地的珠宝里爬起来,如何望着窗外狠狠松了口气,如何缩到墙角里抱紧自己,在冰冷的地板上枯坐到天明。

 

 

4.


雇佣兵最后一次回到王都,已经是斋月结束将近一个月后。

整个国家到处都在传说,那位勇武的Bruce亲王如何毫无荣光地死在边境异族的屠刀下。但那些街头巷尾里的讽刺冷笑也仅流行了几天。很快,这庄严神圣的王都,正以那座尼罗河东岸的王宫为中心,向全国散播着更为血腥恐怖的威压。

显然,此时的王都正在进行一场大清洗,那位人间之神像是再没了任何顾忌,将刀刃转向曾经支持过Bruce亲王的贵族们。法老的近卫队报告说,奎恩家的宅院里早就人去楼空——这简直是在给法老的盛怒火上浇油!于是第二天,那些没来得及逃走的博特奈莉家的家臣们就被统统捆上了火刑柱;久负盛名的韦斯特家族,被法老削去了全部爵位,除了被当场杖杀在王宫里的艾伦大人,所有族人都被全国通缉。事情牵连得越来越广,不少昔日荣耀无比的家族被连根拔起,每天都有人被送去刑场,或被卖去矿山。曾经令人歆羡的王都再没了往日的喧嚣与繁荣,宽敞的街道上看不到行人,有的只是全副武装的禁卫们,在“巡逻”的名义下挨家挨户地抢劫与恐吓。

而Slade一脚踏进王都城门的这天,已经杀红了眼的法老,正在全国最神圣的拉神庙里,往那位备受尊崇的凯恩大祭司身上,一圈圈捆着麻绳。

 

——这个国家好像已经疯了。Slade坐在无人的宫墙上眺望四周。数条街之外,那座亲王府显然被大火焚烧过。四周的街道都戒备森严,一片死气。半个月前,那位亲王死在了边境。而Richard被法老的禁卫抓回到王宫里,就再也没了消息。

——呵,这无能的贵族老爷,自己身死他乡,死后还要牵连Richard!

 

雇佣兵推掉了全部“生意”,花了整两天不眠不休潜伏在这王宫里,终于在某个隐秘却被重兵把守的高楼之中,找到了已经衰弱不堪的年轻人。

 

Richard被泡在一整桶药水里。

他虚弱极了,皮肤苍白而毫无血色,几乎没有呼吸。Slade连着打晕屋子里三个侍女都没能引起Richard的注意。“Richard?”他唤他,抬手轻触他冰冷的脸颊。年轻人这才悠悠转醒,吃力地抬头望向雇佣兵,眼角的惊喜转瞬即逝,一如他飘渺脆弱的生命。而那双原本如精雕的蓝宝石般的眼睛已经不再锐利,完全失去了光泽,空洞而冰冷,仿佛幽深的墓道。他脖子上还锁着项圈,挂着锁链,另一端钉死在地板上——就好像这样虚弱得甚至睁不开双眼的年轻人,还能从这里飞走一样。

Slade能肯定的是,这水中有媚药的成分,更有拉萨路池水的成分。

——这个法老,到底在对Richard做什么?

 

“我曾趁无人看守的时候,拼尽全力从这窗外跳下去。我曾以为我可以就那样睡去,去到彼世,去到面前……”年轻人低头看向自己的腿。那对修长的双腿还捆着夹板,皮表的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:“……可我还是醒了,在这地狱里。”

“若你曾对我心怀愧疚,若你还保有半点仁慈,Slade,”年轻人仰起头,声音轻得像是在自说自话。不再明媚的眼睛里,漫溢出蓝色的哀伤:“请你立即杀死我。割下我的头颅带走,丢到南境的荒原里去。

“我不想再这样活着,我不想再被他们复活……”

 

“你在说什么傻话?”

Slade拔出短刀,抬手斩断那些镣铐,将年轻人从水桶里拖出来,抱到一旁的卧榻上——他没想到Richard竟瘦了这许多,更没想到他已经不再还手:

 “你得活着,才能……才能为复仇!”

 

“……复仇?”那对死去已久的蓝眼睛机械地转向雇佣兵,皲裂干涩的嘴角,忽地勾起一抹惨淡的微笑:“被抓的时候我就计划着杀了法老,然后死。可是我失败了。我帮不了Bruce,保护不了他的家人,更没能为他复仇。”

雇佣兵这才注意到,年轻人赤  裸的胸膛正中,那块被长矛刺穿的伤口虽然早已愈合,可怖疤痕的影子却仍留在玉石般的皮肤之下,隐隐地,竟还能透出些鲜血的颜色。

大概,会责怪我吧……”

 

 “……你爱他。”

——Slade喃喃,抬手缕着年轻人湿漉漉的头发,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发问。

“我爱他。”

——Richard同样喃喃着回答,那对死去的蓝色眸子,直直望着窗外南方的夜空,望着那个再不会回来的男人离去的方向。

 

……

 

“我带你走!”雇佣兵说,转身扯下一块帷幔裹住赤裸的年轻人。不等Richard说出什么反对的话,就已经被男人打横抱起在怀里:“我带你走。你没必要死,没必要为殉葬,更没必要留在这里!”

 

“不!Slade,这……”虚弱的年轻人试着环住雇佣兵的脖子,他不知道该怎样阻止这鲁莽的行为,他甚至无力出手阻止:“……这太危险!而我只会是个累赘!”

“闭嘴!别乱动!”雇佣兵轻哼着,双脚落到屋顶上的时候发出了些本不该有的响动——这显然惊动了楼下长廊上的守卫们!好吧,两个人的分量确实更重些,他抱着年轻人在怀中,便就看不见自己脚下。Slade不得不将年轻人换到背上,解下腰带将年轻人捆紧在自己身上。

 

“把我放下,别再管我……Slade!”

Slade几乎是拼尽毕生所学,沿着屋脊一路直奔到宫门附近。此刻,身后的王宫花园已经是一片火光,至少有三队王宫禁卫在四处搜寻他们。可身后的年轻人像是忽然有了力气,还趴在Slade肩头不停念叨着些该死的废话!

“你自己走吧,Slade!留一把匕首给我就好,或是现在就砍下我的头……”

 

“我不会再把我的匕首给你,Kid,”他背着重伤的年轻人翻过高耸的宫墙,却因动作稍有迟滞而被守卫们发现。那些人丝毫没有犹豫,抬手就是两支箭射过来。Slade不得不反手拔刀格挡:“你会活下去……你要活下去。”

 

一支箭正中雇佣兵的手臂,这使得他完全失去平衡,几乎是从宫墙顶上摔下来,落在他早已准备好的草垛上。他将年轻人从自己背上解下来,抬手拔出那支箭,迅速处理伤口,又在年轻人惊讶的注视下牵来他早已备好的战马,小心抱起年轻人放在马背上。

 

但,正当雇佣兵要上马的时候,四周围再次亮起冲天火光。不知从哪个方向射来的箭,正中那匹战马的脖子,它仰头一声长啸,就将背上两人掀翻到地上,只顾自己飞奔着逃走,很快便消失在夜色里。

 

“快起来!”Slade赶忙拽起年轻人,再次将他背在背上,迅速蹿进一旁的矮树林里。

那些金甲的禁卫举着火把,迅速聚集起来,在卫队长的指挥下分散开寻找。

 “不,Slade,到这里就够了。把我留在这里,你自己快走吧。”怀里的年轻人悄声说着,语调已经算得上是在祈求:“如果是你自己一个人的话,你一定能轻松逃走!”

“你闭嘴!”Slade粗暴地捂住年轻人的嘴,拖着他往更黑暗的地方退去。幸运的是那群卫兵根本没在意眼前这片树丛,他们只是沿着大路朝城市街道里找去。Slade松了口气,继续背着重伤的Richard,在树丛的阴影掩护下,一直摸到尼罗河岸边。

 

这个时间,整座王都所有城门都早已关闭。事实上,即便是白天,想要带着Richard从城门出去也是极度困难。

——但,从尼罗河上坐船离开王都,却可以一路畅通无阻!

“撑住!”他背着年轻人沿河岸狂奔,一路寻找他早就拴好在岸边的小船。那年轻人把头靠在Slade肩上,胸膛贴着雇佣兵的背。他的呼吸很轻,他的心跳也很弱,似乎有汗水偶尔蹭在Slade后颈上。Slade这时才来得及思考,这一路跌跌撞撞过来,Richard绑着夹板的双腿会不会很疼?

“再坚持一下,Kid。很快你就自由了——我还你的自由!”

 

可话音未落,雇佣兵的脚步就停滞在当场。

河岸边那艘小船已经被点着,火光在水面上张扬地舞着,照亮了岸边一整片阔地上,那些身穿铠甲的王宫禁卫木然冷漠的脸孔。他们站成一圈,将河岸边这块空地围了个严实,各自举着长矛和砍刀,直指着岸边无措的两人。

——被包围了。

 

“Slade!把我放下!你快走!”背上的年轻人拼命挣扎,试图从雇佣兵背上跳下来:“沿着河游走!凭你的身手,他们肯定追不上你!”

雇佣兵没有应声,他紧盯着面前这群士兵,缓缓蹲下将背上的年轻人放在地上,随即抬手从腰间拔出他那把战刀,扯下块布条将刀和手缠紧在一起。那动作干净狠厉,似乎昭示了一场恶战即将展开。

“不!Slade,你做什么?”身后的年轻人拼力抓着男人的手腕,试图阻止他起身冲进对面的人群。Richard怕极了,但他的双腿已经断掉,连站起来阻止雇佣兵送死都不可能。他懊恼于此时残废一样的自己,拼力呼喊连嗓音都变了调:“你快走吧,求你了!你会死的……

 “……你会死的!”

 

“……你是……你在哭吗?”

 

他回身捧起他的脸,小心拭去他眼角的泪水。火光下,雇佣兵的脸孔从未如此柔和,他朝痛哭失声的年轻人轻笑着,却依旧是一脸欠揍的戏谑:“你竟然会为我流泪……哈!”

“……求你了,你快逃!”Richard拼命朝Slade摇头,抓着面前男人的手臂泣不成声:“别死!别死在这儿!我求你!”

“听我说,Kid,”Slade却只是轻拍着Richard的背,满脸是宠溺的笑容,像在哄一个哭闹不止的小孩——仿佛他只是要出门买一串葡萄,仿佛他稍等一会儿就还会回到年轻人面前:“听我说,Richard,你要活下去!”

 

“我知道我这样说很蠢,但是,活下去!哪怕没有了希望,哪怕再艰难再痛苦,都要活着,都要活下去,知道吗?”

说着,雇佣兵收回手,笑望着面前痛哭不止的年轻人,抬手将指尖那滴泪水凑到唇边亲吻:“要活着!”

他甩开年轻人的手,起身奔向面前狰狞的人丛。

“活下去!”

 

Slade原本是军人。从最底层的大头兵一直做到骑兵团长,二级士官。却不料得罪了顶头的贵族老爷,可惜这半生军功都作了废土。Slade身手很好,他这一生都几乎以杀人为业。他曾设想过自己的终局会是怎样的情景——应该不至于躺在珠宝堆里烂死,也没什么机会被不孝的子孙们饿死。眼下,火光摇曳,刀剑铿锵,人头和断肢四处飞溅滚落,鲜血在脚下如蜿蜒扭动的蛇。那雇佣兵狂笑着,抬手劈开面前一个人的脸——这大概就是一个杀手、一个士兵、一个恶人所能拥有的,最好最壮烈的终局了吧?

笑声、谩骂声、砍杀声。Slade再没朝河岸这边望来一眼,再没去看那年轻人如何伏在地上哭成个泪人。很快,那矫健的身影便就淹没在越聚越多的人丛里,被冰冷的铠甲与长矛隔绝,留给Richard的,只剩那冲向无数尖刀的背影,孤独而决绝的背影。

 

——又是一个再不会回来的男人的背影。

 

 

抱歉,Kid。

看样子,我没法再带你逃走……我又失败了。

这是我欠你的……我先欠着。等到了彼世,我再接着还你。

 

如果当初,在东境那小渔村的晚上就把你带走,该多好?

如果当初,在你无可救药地爱上那男人之前,就把你带走,该多好?

如果当初,能欣然接受你的提议,带走你、换活命,又该多好?

 

终究,是错过了呢。

 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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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大家情人节快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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